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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学院宣传处摄影摄像专员招聘启事
创建日期:2024/3/8 16:20:43   浏览次数:592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宣传处摄影摄像专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同学校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潜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发展中。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团队协作及适岗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5.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6.熟练使用相机、摄像机、无人机等影像设备,能独立完成视频拍摄和剪辑工作。

7.熟练使用PS、PR等后期软件,会使用AI并具有一定的设计基础。具有完成度较高的设计作品优先考虑。

8.有从事宣传或新闻媒体行业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能熟练运用有关办公软件,具备一定公文写作、选题策划、媒体推广、文化宣传等能力。具有相关采编媒体渠道资源优先考虑。

9.擅长指导学生团队。

二、岗位职责

1.做好校级要闻(包括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题材)的撰写、摄影、摄像工作,做好相关宣传资料的整理归档。

2.指导、培养融媒体学生记者团团队。

3.负责摄影、摄像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4.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影像拍摄、剪辑工作。

5.协助做好学校LED屏、移动显示屏、宣传栏、网站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作。

6.协助做好学校形象视觉设计工作,学校官方媒体运营所需的影像工作。

7.协助做好宣传通讯员队伍的管理,与学校各单位对接,搜集各类新闻素材。

8.按照《厦门工学院兼职导师结对子育人工作方案》做好兼职导师育人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317日。

(二)微信扫码填报应聘信息,并将应聘材料压缩,以“姓名-岗位名称-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命名文件后发送至招聘邮箱hr@xit.edu.cn

  

(三)应聘材料目录(包括,不限于)

1.姓名-《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点击下载);

2.身份证(非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可提供护照等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文件);

4.党员关系证明(如有);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6.荣誉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符合应聘条件的资料。

以上材料按序归整为一个文件。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1. 人:老师胡老师

2.咨询电话:0592-6667515、0592-6667522

3.咨询时间:8:00-11:40,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学校官网:www.abeseitai.com

5.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其他事项

1.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体系执行。

2.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可根据意愿按集团优惠政策就读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3.户口档案: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人事关系委托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实行全员合同制,人事关系和档案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5.每年提供健康体检、工会旅游、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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