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1-5-11 15:06:33  浏览次数:2109

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二级单位:

为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指导,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教〔2016〕7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创客坊将于5月28日前对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对2020到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或中期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项目且未结题项目(附件一),2020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验收(附件二)。

二、验收内容

项目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三、验收形式

(一)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本年度开始,创客坊将组织校内相关老师对已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二级单位加强过程管理并督促好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

(二)项目结题验收采用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创客坊组织校级评审小组在对各项目组提交的《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三)、项目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5月28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结题答辩,并签署项目意见和验收结果

项目组全体成员全部到场,项目负责人用PPT形式向评审小组汇报,汇报内容应含但不限于:立项目的、立项意义、研究任务、对比任务现阶段研究完成的情况、经费支出情况、问题与不足、后期跟进与展望等等

(三)各二级单位负责对单位教师指导的项目进行项目中期检查,需中期检查的项目组提交《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四),二级单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意见。

本年度验收的项目,必须在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180.108.46.32:81/fjs_cxpt/Index.aspx)同步提交项目结题或项目中期检查。

四、验收安排

(一)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各单位自行安排。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或结题相关材料交至创客坊

(二)原则上所有到期项目需参加结题验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结题,可以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变更表》(附件五),指导教师和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后交至创客坊审核。新项目负责人应继续完成项目结题。项目组员有变更需提交《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员变更表》(附件六)至创客坊审核。

五、提交材料

(一)《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项目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项目成果。:项目论文、项目产品、项目心得体会(每位成员、800字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等。

(四)发表文章或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交: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利证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各项目组负责人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指导教师所在单位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盖章,其中纸质材料装在一个资料袋,并在袋上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指导教师姓名和指导教师所属院部;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验收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持以上材料与5月23日前交至创客坊:诚意大厦东侧办2,电子版材料统以发送至454185166@qq.com电子邮箱。

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创客坊魏老师,0592-6093782

附件1.2019年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结题汇总

附件2.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结题(含中期检查)汇总

附件3: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4: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5:厦门工学院大学社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附件6:厦门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人员变更申请表

厦门工学院

2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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